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确定“做好实施实验室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实验室”的目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17年按照“保运行、保重点”原则,落实学校批复“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与“市级重点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建设项目,完成了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与生物工程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筑信息化模型(BIM)市级重点实验室、学前与特殊儿童心理市级重点实验室、教育硕士专业实验室、艺术硕士专业实验室等6个实验室申报、论证、实验室小型改造、设备到货验收、设备使用验收等工作,确保实验室顺利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