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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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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全校实验室规划与建设、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实验物资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 实验室管理的规范与规划。根据国家高校实验室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 实验室日常运行的监管。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建制、建设方案制订并组织审批与实施;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调配、开放共享及日常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实验室使用效益考核。

3. 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组织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项目论证、建设实施、跟踪管理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4. 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与管理。负责组织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建档、调拨、维修维护、报损报废、外借、回收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实验仪器设备的清产核资及学校大型或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运行管理等工作。

5. 实验室物资的配备与管理。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实验室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等的配备、建档管理等工作。

6. 实验室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定编定岗、引进招聘、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等工作。

7.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进行实验室环境建设和保护,协同保卫部门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8. 特殊实验室用品的管理。负责组织全校实验室危险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组织使用部门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9. 实验室的信息管理。负责全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做好实验室管理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0.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