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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实验仪器设备报废手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6-10 17:12:00 浏览:

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集中办理一次实验仪器设备报废,请各学院(中心)清点拟报废实验仪器设备,填报《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报告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并根据报告单要求,完成报废手续办理。

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2015612日下午5:00前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报废原则:为了便于此项工作的开展,请严格按照201554日报送的实验仪器设备核查的待报废数据进行清点,填报务必做到账物相符。

3、资料提交:请在办理报废手续时,一并提交相应电子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