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18-12-29 09:44:00 浏览:
各学院(中心):
根据《成都大学实验维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成大实设【2015】1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上交2018年度实验维持费收支登记本同时领取2019年度实验维持费收支登记本;教学单位根据下达的经费额度以及制定的本单位实验维持费年度使用方案,按照节俭办学的原则,保障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11
联系人:梁老师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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