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22-05-07 16:18:48 浏览:
各学院(中心):
根据《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大学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的要求,请各学院(中心)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于2002年5月31日前完善各实验场所安全信息牌的制作和张贴。信息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
附件1: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参考模板
成都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