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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实验维持费年度使用计划的通知​

作者:梁萍 发布日期:2023-02-13 15:21:39 浏览:

各学院(中心):

2023年实验维持费经费限额已下达到各学院,根据《成都大学实验维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成大实设【2015】1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中心)按照2023年拟开设的实验教学课程内容及实验室管理的具体情况,结合本部门申报的《2023年度实验维持费年度预算》,填报《成都大学实验实验维持费2023年度使用计划表》(附件)于2月17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术交流中心办公区C311),电子版发至邮箱357901305@qq.com(主题:XX学院实验维持费2023年度使用计划)。

实验维持费使用计划是保障经费合理使用的重要依据,也是经费使用报账审核的基本内容,希望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筹划、不超限额、按时报送,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联系人:梁老师 胡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