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经学校研究决定,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托各学院(中心)前期申报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认真做好2015年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申报的调整补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整合和优化配置实验资源。本着合理规划、重点建设、分步实施,兼顾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保持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连续性和完整性,力争经过本次实验室建设,建设一批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教学实验室。
二、申报原则
本次补充调整申报项目分两个层次,一是常规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是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
常规实验室建设项目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现有实验室和实验课程开设的需要,认真对设备添置及更新的必要性和急需性进行论证后,确定建设项目;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应优选与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卓越计划专业结合紧密、特色突出、实用性强、覆盖面广、建成后能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有明显促进作用,能彰显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建设项目。
对于建设水平高、特色突出的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将予以重点支持;对于实验课程开设必须添置及更新的常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将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1.教学仪器设备计划中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4)。
2.教学仪器设备计划中单台套价值在1千元以下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不在此计划中申报,在各单位实验维持经费中支出。
3.在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申报表中请根据仪器设备的重要性进行排序。
4.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不包含办公设备和家具。
四、申报内容及材料填写
1.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各学院(中心)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遴选,本年度至多能申报2个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1)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附件2)。
2.常规实验室建设项目:各学院(中心)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常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附件3)
3.单价10万及以上的设备需附加分析报告(附件4)。
4.各学院(中心)审核后,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训楼4-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sys@cdu.edu.cn。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2
附件: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实验室建设申报书.doc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xls
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常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xls
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