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建设“清洁、清爽、清新”美丽校园的总体要求,学校近期将对实验室的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中心)立即对所管辖实验室环境进行自查、自纠,具体标准可参照《实验室环境建设标准》(附件1)进行。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根据学校安排,在下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实验室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3、本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学院年终目标考核结果使用。
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切实保持实验室环境建设工作,营造管理规范、人本温馨的育人环境,成就意蕴独特的现代大学实验室文化。
附件1: 实验室环境建设标准.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