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集中办理一次实验仪器设备报废,请各学院(中心)清点拟报废实验仪器设备,填报《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报告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并根据报告单要求,完成报废手续办理。
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2015年6月12日下午5:00前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报废原则:为了便于此项工作的开展,请严格按照2015年5月4日报送的实验仪器设备核查的待报废数据进行清点,填报务必做到帐物相符。
3、资料提交:请在办理报废手续时,一并提交相应电子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