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重点专业和重点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2015〕-805号)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2015年市属重点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申报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市属重点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所申报项目都须符合成都市“五大兴市战略”发展方向。
(二)各学院重点发展的教学(实训)实验室。
(三)受益教师和学生不低于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生的80%。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于2015年10月20日17:00前,将成都大学重点教学实验(实训)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成都大学重点教学实验(实训)室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四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ys@cdu.edu.cn。
联系人:陆璐
联系电话:84616590
附件1 成都大学2015年市属重点教学实验(实训)室汇总表.doc
附件2 成都大学重点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成都市重点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评审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