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特种设备检查检修的通知》(2015年10月8日)要求,请各学院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到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在2015年10月12日前,开展一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及气体瓶等有压容器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三、各实验室的特种设备要落实专人管理,按照前期气瓶管理专项培训的相关要求落实气瓶等压力容器管理措施。
四、各学院请于2015年10月13日前将自查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五、如学院实验室无相关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请明确报送“实验室无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联系人:杨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