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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行为规范

日期:16-01-08 15:27:00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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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特制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如下:

        一、文明办公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外出提前向分管处长和科长请假,半天外出办公事请提前向分管科长请假【履行书面登记,被查】,半天以上事假或病假需提前提出书面请假条经分管科长与分管处长签字后报处长审批,并及时销假。

      (二)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工作,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文件、材料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完整无缺,便于查找。

      (四)办公场所保持清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不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烟头、杂物,不乱放报表资料。

      (五)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下班时要关闭电脑,关好门窗。

        二、使用电话

      (一)接听电话要坚持文明用语。说话态度要和气,声音尽量放低,以防干扰其他同志办公。

      (二)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

        三、举止仪表

      (一)进入他人办公室前应敲门。

      (二)着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四、接待来访

      (一)接待来访热情主动,听取陈述精力集中,解答问题耐心细致。

      (二)实行首问负责。不推诿、不扯皮。

        五、外出工作

      (一)因公外出办事,应提前告知分管领导。

      (二)到各部门处理事务时要礼貌待人,不摆架子。不随意谈论本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三)答复问题要符合政策。对各部门反映的工作意见或建议要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尽快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汇报给分管领导。不属本科室业务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科室转达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六、参加会议

      (一)参加会议,要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事先请假。

      (二)开会时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随便走动,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重要内容做好记录。

      (三)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