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国资处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致力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精神,从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出发,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引导和帮助干部职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谈话的责任范围
根据处领导分工情况及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相应明确谈话责任范围,并实行分工负责制。处领导的谈话对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交叉进行,谈话原则上要求每年至少一次,谈话的责任范围如下:
(一)处领导一般负责对分管各科室科长和副科长谈话;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集体谈话,谈话记录稿存档备查。
(二)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其他干部职工的谈话。
三、谈话的时机
与干部职工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程序性谈话和经常性谈话。
(一)程序性谈话
1、干部职工交流换岗、职务升降、退休或内退时;
2、干部职工受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
3、干部职工出国、出境履行公务或探亲、访友时。
(二)经常性谈话
1、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2、干部职工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反映时;
(三)对干部职工考核、任职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职工反馈、传达意见时。
四、谈话的主要方式
(一)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解决个性问题,以个别谈话为主;遇到重大问题或解决共性问题,以集体谈话为主。
(二)定期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可与年终(半年)总结、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相结合,定期进行;也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不定期进行。
(三)疏导与工作指导相结合,把谈话工作和谈思想结合起来,既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工作指导,更要注意思想疏导。
五、谈话的内容和要求
(一)谈话主要内容
1、了解谈话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家庭、身体等情况;
2、了解谈话干部职工自身或科室内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3、征求干部职工本人对处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谈话要求
1、谈话要有重点、讲实效、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谈话后要及时将谈话主要情况登记并留存。
2、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又要针对性地指出不足和问题,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
六、其他事项
对干部谈话的情况,必要时可召开处务会议进行通报反馈。同时,根据谈话中反映的思想情况,处领导要定期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状况,对合理化的建议,应予以重视,运用谈话结果来推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