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成都大学实验维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成大实设【2015】1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中心)参照2016年实验室将开设的实验教学课程内容及实验室管理的具体情况,准备2016年度实验维持费年度预算的申报,填报《成都大学实验材料费年度预算申报表》(附件1)、《成都大学实验室废物预处置申报表》(附件2)、《成都大学特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费预算申报表》(附件3),于2015年12月17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二办公区C311),电子版发至邮箱sys@cdu.edu.cn(主题:XX学院实验维持费申报)。
实验维持费预算申报是保障经费合理使用的重要依据,也是经费使用报账审核的基本内容,希望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筹划、按时报送,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联系人:杨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3
附件1:成都大学实验材料费年度预算申报表.xls
附件2:成都大学实验室废物预处置申报表.xls
附件3:成都大学特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费预算申报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