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国家和学校共享管理规定和年度共享工作部署,2025年学校拟启动新一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仪器设备”) 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1.新增运行一年及以上且单价≥40万元应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附件1)
2.调整已执行收费标准的需重新报送(学校已执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
1.设备管理单位对本单位未进行开放共享收费的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进行充分调研,调研单位不得低于5家,根据调研结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收费标准(附件3)。
2.收费标准原则上以机时为单位,如以样品数、次数等为单位,需注明完成每样品数、每次数所需机时数。
3.不进行开放收费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填写《成都大学非共享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请表》(附件4)。
4.对第一批收费标准有变化的单位书面说明理由,新标准制订按第1条和第2条规定执行。
5.各单位请于2025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3及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保障中心A302,电子版发送至lihui@cdu.edu。
联系人:黎老师 乔老师,联系电话:84616592
附件:通过OA发送相关学院(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