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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液氦定期补加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4-04-02 10:17:4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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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大学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液氦定期补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液氦定期补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三)采购人须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查验供应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强制执行且仍为执行完毕的(由投标人自行查验);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警示条款:成都大学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取消合同延续资格或禁止参与采购的风险。

三、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此次比选采取网络领取标书形式。任何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8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lihui@cdu.edu.cn邮件内容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格式:成都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液氦定期补加采购项目报名-(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2.邮件必须上传: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的扫描件电子版(加盖供应商鲜章),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供应商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邮件必须严格按上述要求发送,如主题格式、内容和发送时间与要求不符将作为废弃邮件处理。同一单位原则只能报名一次,但可以在截至日期前重发邮件更改内容,请说明情况。

     4.报名后,如未收到比选文件的邮件请致电发包方联系人。

    (二)投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4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A302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4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A307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现场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盖章件(仅限授权代表人)及身份证明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入场。

      

       招标文件疑问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592

成都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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