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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及高分辨电子显微镜液氮定期补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4-03-27 17:01:0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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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大学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及高分辨电子显微镜液氮定期补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及高分辨电子显微镜液氮定期补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无以上违法情况,并依法遵守相关法律缴纳税收)(提供承诺函);

     (六) 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七) 供应商还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八)投标人为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九)警示条款:成都大学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取消合同延续资格或禁止参与采购的风险。

三、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此次比选采取网络领取标书形式。任何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 29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lihui@cdu.edu.cn邮件内容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格式:成都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及高分辨电子显微镜液氮定期补加项目报名-(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2.邮件必须上传: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的扫描件电子版(加盖供应商鲜章),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供应商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邮件必须严格按上述要求发送,如主题格式、内容和发送时间与要求不符将作为废弃邮件处理。同一单位原则只能报名一次,但可以在截至日期前重发邮件更改内容,请说明情况。

       4.报名后,如未收到比选文件的邮件请致电发包方联系人。

     (二)投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4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A302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4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A307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现场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盖章件(仅限授权代表人)及身份证明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入场。

 

 

       招标文件疑问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592

 

成都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