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增强实验室活力,保证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效益,依据《成都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成都大学实验室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成都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成都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修订)》等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年度运行情况工作报告
请各学院(中心)认真梳理2021年度实验室的相关工作,包括实验室运行与管理、实验室开放、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以及实验维持经费使用、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学院(中心)《2021年实验室年度运行情况工作报告》(见附件1),并对重要资料进行归档。
二、实验室绩效考评
根据《成都大学实验室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请各学院(中心)按文件要求首先完成学院自评,填写《成都大学教学实验室绩效考评记分表》(见附件2),并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重点对使用差、运行状况不好的实验室进行情况说明及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报告应言简意赅,格式字数不限)。
各学院(中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采取整个学院一个绩效考评表,或学院+省级教学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校级公共教学中心分开进行绩效考核等方式进行,并根据考核方式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留存学院,便于校级考核时供专家查阅。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22年1月5日17:00前将《2021年实验室年度运行情况工作报告》、《成都大学教学实验室绩效考评记分表》及自评报告压缩打包,并以“学院名+2021年实验室年度运行报告及绩效考评材料”命名,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术交流中心C309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ys_jsygl@cdu.edu.cn。
校级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姜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