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再次排查安全隐患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堵塞安全漏洞,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中心)应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组织,认真排查,落实整改,严格责任。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领用、使用、储存及处置情况;实验室水、火、电使用情况;实验菌株及放射性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高温、高速设备、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各学院(中心)每日应安排专人定期巡检实验室,并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值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贴在实验室显眼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学院(中心)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附件)”于2021年3月29日(第六周星期一)下午17:00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二办公楼C区C3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357901305@qq.com(主题: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五、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物将于3月29日—4月2日期间安排专人检查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