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台件50万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文件《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科基〔2020〕24号),请各学院(中心)及时通知各单台件50万以上大型科研设备负责人于2020年12月30日前按以下要求及时间节点按时提交各台件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材料:
1. 各台件提交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材料清单应含以下三个方面内容[见《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科基〔2020〕24号)通知要求:附件2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总结报告、附件3网络管理平台服务成效表、附件4其他相关材料]。
2.各单台件50万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负责人负责将各台件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纸质材料经各台件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2月30日前交科技处汇总;科技处负责将汇总评价考核纸质材料于2020年12月30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编印、报送。
3. 请各单台件50万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负责人负责将相关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2月30日前交科技处汇总,科技处负责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汇总考核材料电子版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指定邮箱,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编印后统一报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技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