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我校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共5天[其中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为了做好小长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现将“五一劳动节”小长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提前安排好实验室值班,增强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在放假前,各学院(中心)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进行无死角、全覆盖的自查与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财产和师生的安全;各学院(中心)应安排值班人员每天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室消防等安全管理;提前做好狂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实验室安全防范暨各项应急准备。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
三、加强用水安全管理。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实须关闭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四、加强实验药品与各类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存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领用、记录及保管;各学院(中心)应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实验危险废物,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五、加强实验室气瓶、高压灭菌锅、高速离心机等特殊实验设备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安全管理。落实巡查制度,高压气体钢瓶必须分类、直立固定在实验室专用区域并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阀门;高炉、高压灭菌锅等高温、高压的用电设备以及高速离心机在使用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六、切实落实假期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加强各实验室出入人员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假期间开展实验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申请且保证至少两人在场,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负责人应提前安排好假期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并制订安全注意事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实验室门上必须张贴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以备不时之需;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应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七、做好假期施工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学院(中心)应加强假期施工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并妥善保管实验室设施、设备等,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八、加强信息报送。各学院(中心)于4月30日(本周四)下午16:00前通过安全群将开展“五一小长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与本周实验室安全汇总情况报安全科汇总;小长假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发生,要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