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开学前学校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央、省、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正式开学即学生进校前暂停一切实验活动,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
二、实验室暨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对校外开放。如果因为毕业设计、科研等特殊原因需向校内师生开放使用的,申请人(含其他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提前做好防疫准备,提前报各学院院长与分管实验室院领导审批同意,同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实验室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使用记录,切实注意实验安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梁萍,联系电话13882000485,报备资料发送至邮箱357901305@qq.com)。
三、各学院(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利用通讯设备等监督、管理、检查实验室每日运行情况与安全情况,包括进出实验室人员的每日体温情况、进出实验房间号、进出楼宇及场所等并做好详细记载,以备学校和上级检查。
四、各学院(中心)应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暨实验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保管和监控;杜绝易制毒等化学试剂流失;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严禁乱排乱放。
五、加强信息报送。 从2月24日开始按照惯例,每周五下午16:00前请各学院(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将本周实验室使用情况暨安全情况通过实验室安全群报设备处安全科汇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