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口号:微笑在脸 服务在心 行动在“实”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开展,这是落实“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理念和做法,同时也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和高校在新形势下,提高竞争力及保证学校事业长盛不衰的重要举措。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学习了《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成都大学服务型机关建设“五个一”主题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坚持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为工作目标,以“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工作高效、求真务实”为工作准则,紧密结合实际业务工作,不断增强我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完成,为努力建设和谐机关和服务型机关贡献力量,特承诺如下:
1、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明确本岗位职责,熟悉工作范围和业务流程,做到责任明确,熟知本岗业务。
2、实行限时办结制: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前来办事人所办事务。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本处办事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规定、流程及应提供的资料。
4、实行及时服务制: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工作效率。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事项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5、实行A、B岗服务制:正常上班时间内,A岗因故不在岗,B岗人员代其职,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不得推诿。
6、实行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问责。
7、实行协调服务制:对各部门和师生提出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尽心尽力为各部门师生排忧解难。
8、实行跟踪服务制:经常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现场办公,协商处理,为基层提供优质的服务。
9、实行处务公开制:按照处务公开规定的内容、程序、范围、时限及形式进行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俭朴行政,构建节约型处室。
10、实行廉洁服务制:加强廉政建设,依法办事,勤政廉洁,恪尽职守、不滥用权力,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或单位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