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经各学院申报、专家论证、学校审批,决定对生物工程学院、美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及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申请的7个2015年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建设。请各学院结合项目申报书及论证专家提出的建设意见,认真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实验室建设合同书(2015年)》(附件1)。合同书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标准和依据,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特色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附件2)中,实验耗材等低值易耗品、办公家具、单价1000元以下的设备、元器件等不在此计划中申报。
2. 进口设备和进口软件需标识清楚,并提供相关论证材料。
3. 仪器设备计划中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4)。
4. 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中,请根据仪器设备的重要性进行排序。
5. 实验室环境建设,必须提供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是否提供及如何提供,待基建处确定后另行通知。若在改造中涉及家具购置,请按要求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特色实验室建设环境改造家具购置计划清单》(附件3)。
6. 各学院审核后,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于2015年5月11日12:00时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训楼4-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sys@cdu.edu.cn。
7. 专家论证意见已通过OA发送给各相关学院分管院长,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0
附件:
1.特色实验室建设合同书(2015版).doc
2.2015年特色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xls
3.2015年特色实验室建设环境改造家具购置计划清单.xls
4.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