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及推荐国家级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推荐工作及国家级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省级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已建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已建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今年经过遴选立项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项目。成都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见附件2)。
(二) 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3、4)。
2.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 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等支撑材料。
(三) 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仔细研读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和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7月13日12:00时以前,将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同一项目既申报省级项目也拟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应同时填写省级和国家级申请书)、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视频材料(U盘形式)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训大楼4-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ys@cd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0
附件:
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及推荐国家级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5〕382号).doc
2. 成都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xls
3.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
4.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
5. 四川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试行).doc
6. 四川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内涵及主要观测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