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的“实施实验室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学院(中心)参考《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实验室管理文件汇编》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结合实际,梳理、完善学院(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汇编成册,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一、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中心)于2017年5月23日17:00前将院级实验室管理文件汇编(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学术交流中心C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_jsygl@cdu.edu.cn。
二、内容要求
各学院(中心)至少需建立以下管理制度或管理实施细则,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的特点及要求,制定其它相关制度。
1.《XX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2.《XX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实施细则》
3.《XX学院实验室巡视制度实施细则》
4.《XX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5.《XX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含仪器设备日常管理、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设备维修管理、设备处置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等具体实施细则)
《XX学院实验仪器设备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
《XX学院实验维持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6.《XX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7.《XX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市级重点教学实验室、校级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应按上述标准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涉及有化学品、压力容器、实验动物、电力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学院(中心)须另行制定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8461659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