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7]780号)暨我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暨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元旦临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27日、28日全天,具体检查安排详见“2018年元旦临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表”(附件1)。
二、检查方式:现场走访,实地查看。
三、检查内容:
仪器设备状况、卫生及消防安全环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特殊物品保管情况、实验室“三废”贮存状况、实验室相关资料归档情况等、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各学院(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出严格、有效并符合本学院(中心)实际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强化意识,责任到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每间实验室的具体安全责任人,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院(中心)应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制订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预案。
3、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化学危险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剧毒化学品,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工作。
4、加强培训与考核,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效率。各学院(中心)要对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实验教辅人员、学生等)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核,考试合格方能进入实验室。
5、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五、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中心)将“2018年元旦临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报告(附件2)”;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二办公楼C区C3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357901305@qq.com
联系人:梁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3
附件1:成都大学2018年元旦临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表.doc
附件2:成都大学2018年元旦临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