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我校6月16日至6月18日放假调休,共3天。为了保证“端午小长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各学院(中心)负责人务必在放假前对本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在放假期间,各学院(中心)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假期实验室巡察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安全防火、防盗、防事故检查。
各实验室根据本室的情况,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责任人,检查设备器材完好性,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早消除各种险情隐患。
2、安全用电、用水检查。
各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检查供电供水设施的完备性和安全性,做好应急措施和防备手段,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申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放假期间,关闭所有不使用设备的供电;做好实验室供水设施的安防工作,预防跑水、冒水、漏水等事故的发生。
3、化学危险品的检查。
各实验室对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必须有精确的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有详细记录,用剩数量能够及时退库,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4、防盗措施的检查。
检查实验室防盗措施是否完善,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实验室值班人员每天应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环境卫生检查。
各实验室应按照要求把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清理干净,实验室家具、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等垃圾。
6、做好假期施工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学院(中心)应加强假期施工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并妥善保管实验室设施、设备等,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7、加强信息报送。
如遇突发事件发生,要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