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84616590
    实验设备管理科    84616592
    实验物资与安全科  84616593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贯彻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实验室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日期:19-01-04 14:50:00    来源:安全科    浏览:
分享:
 

201913日,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属高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成都分会场收听收看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在随后的续会中,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主管副市长根据会议精神分别提出相关要求。

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及要求,请各学院(中心)加强学习,做好实验室规范管理,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一、深刻汲取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12.26”较大爆炸事故教训

 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12.26”较大爆炸事故中2名博士生、1名硕士生遇难,暴露出事故高校对实验室管理重视不够,安全管理不到位,教训十分惨痛。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李克强总理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和教育部副部长孙尧、应急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等领导讲话的具体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平安稳定运行。

二、切实抓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各学院(中心)应由院领导、实验室主任、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实验室内高压、高温仪器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等的存储及使用加强检查,做好管理,此次检查应做好实验室全覆盖、无死角。请于201917日下午1700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落实情况(见附件1)纸质档签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各学院(中心)应落实每间实验室(含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责任台账,并在实验室醒目位置规范张贴(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请于201917日下午1700前将实验室安全责任清单(见附件2)纸质档签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二办公楼CC31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57901305@qq.com

3.各学院(中心)应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长效机制。于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实验室安全运行情况电话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4.学校于110-17日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本次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梁萍、胡家成     联系电话:84616593

附件1 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doc

附件2 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