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处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处长负责制,把党风廉政制度纳入全处日常工作目标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校党委、行政的要求,以及《成都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使处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室开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政令畅通。
三、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观念。坚持每两周一次组织全处职工政治学习,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修养和政治素质;坚持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研究分析。
四、充分发挥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教育全体党员起好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树立服务思想,勤政廉政,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处务会议制度。利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全处成为团结协作,政令畅通,具有凝集力、战斗力的团体。
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使每一位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自觉地从思想上筑牢一道抵御各种错误思想侵蚀和拒腐防变的防线。
七、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精打细算、合理使用、管好用好学校核拨的处各项经费和部门执行经费。
八、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实验设备管理,管好用好学校实验设备,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