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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暂行)

日期:16-01-08 15:34:00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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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在职员工进修学习培训的管理,提高业务素质,理顺进修学习与岗位工作的关系,提高培训的实际效率,结合本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培训原则

1、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实践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原则。

2、培训项目与内容须与从事的岗位工作对口,按需培训,学用一致。

二、培训形式

员工培训以非脱产学习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考虑安排参加短期脱产学习。

三、培训的组织与审批

员工培训工作由处内各分管处长及各科室科长根据科室发展及队伍建设计划,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负责人员安排,报处务会审定批准后执行。

四、培训经费

按照学校相关标准,凭正规票据核报相应的学习费用,含学费、培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实验费、论文印刷及检索费用以及培训单位规定缴交的相关费用。

五、培训学习结束后的管理

1、培训员工应在返校后一个月内完成培训总结,并在处室职工大会上作培训工作经验交流。

2、培训员工应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将培训所学有关技能应用到实际岗位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